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《属天的奥秘》摘录
34.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,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:
(1)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,都与良善和真理,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;因而都与爱和信,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。
(2)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,意愿是良善的容器,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。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,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,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。
(3)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,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;然而,它们应该构成一体,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。
(4)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,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;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,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。
(5)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;因此,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,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。
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,否则,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,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。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,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,几乎没什么用处。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。关于这些普遍原则,详情可参看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。
7342.“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”表出于意愿的抵制和由此产生的固执。这从“不将某事放在心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不将某事放在心上”是指不注意;由于在恶人当中,不注意神性事物是由出于意愿的抵制导致的,所以这句话表示这一点;并且“不把它放在心上”含有和“坚硬”一样的意思,故也表示固执,如前所述(7272, 7300, 7338节)。至于出于意愿的抵制,要知道,意愿才是那主宰人的。有些人以为主宰人的,是理解力;但理解力并不主宰人,除非意愿有同样的倾向。理解力与意愿是一致的,因为就本身而言,理解力无非是意愿所取的外在形式。此处提到的“意愿”表示人的爱之情感,因为人的爱之情感不是别的。主宰人的,就是这种情感,因为爱之情感就是他的生命。如果人的情感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,那么他的整个生命就是这种情感。他也不会抵制它,因为这样做就是抵制他自己的生命。真理的原则不会给人留下任何印象;这些爱的情感若已占据主导地位,就会把真理拉到自己这一边,并歪曲它;如果真理不完全支持它,就会弃绝真理。这解释了为何信所教导的真理原则对人没有任何作用,除非主把属灵之爱,也就是对邻之爱的情感灌输进来。人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种情感,也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信之真理。构成新意愿的,就是这种爱的情感。由此可见,如果意愿有抵制,人永远不会把任何真理放在心上。正因如此,地狱里的人因对他们里面的邪恶拥有一种情感或欲望,所以无法接受信之真理,从而无法得以纠正。也正因如此,恶人会尽可能地歪曲信之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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